5月23日,黑龙江省鸡西市住建局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参战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群体公租房优待政策,以扎实举措践行双拥承诺,为抚恤对象织密安居“保障网”。
据了解,通知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黑龙江省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为坚实依据,确保政策有法可依、落实有力。
加大优抚力度。在申请条件设置上,政策既体现公平性,又兼顾特殊性。从年龄、户口、住房、资产等多维度进行考量,精准识别真正需要住房保障的家庭,如对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退役军人,要求申请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5%;对参战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群体标准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两个优先优待事项更具温度。一个是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公租房;其二是参战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群体不仅能优先选择配备电梯的小区,还可优先参与摇号,并且享受更宽松的收入标准限制。
同时,为保障政策公平公正,该市构建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动态核查机制定期复核已入住家庭资格,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多部门协同审核,退役军人事务局精准核查优抚对象信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优待政策在阳光下运行,让军人军属感受到更多关怀与温暖。(肖楠 徐千程 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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